退換貨資訊
退換貨注意事項
項目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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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賞期時間 | 我們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後七日鑑賞期的權益。鑑賞期自您或指定收件人完成簽收的隔日開始計算至第七天為止。(例如:12月20日完成簽收,鑑賞期為12月21日至12月27日,12月28日起即無法申請退貨)。 |
退貨運費 | 辦理退貨時,寄回運費需由您自行負擔。請使用順豐速運寄至以下地址,若使用運費到付方式,我們將會拒收。 收件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化街38號 |
商品須保持完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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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須保留完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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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惠商品須一併退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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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身衣物無法退貨 | 依據衛生考量,內衣褲、發熱衣、貼身背心、襪子等貼身衣物,售出後恕不接受退貨。 |
無換貨服務 | 為加速處理流程,我們僅提供「只退不換」的服務。若尺寸不合或顏色不符期待,請直接辦理退貨,並重新下單您需要的商品。 |